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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次整治的核心内容。重点打击企业使用真假两套工程图纸,依靠假图纸、假密闭刻意隐瞒采掘工作面的行为;整治井下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标绘、更新图纸的问题。同时严禁企业假借探巷、灾害治理等名义,变相开展采掘作业,彻底取缔各类隐蔽违法作业点位。
严格对照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开展核查,严禁矿山擅自超出许可层位、标高、坐标进行开采;杜绝违规开采、破坏安全矿柱。针对非煤矿山,重点查处私自变更开采方式、扩大开采范围,以探矿、掘进、清理巷道为幌子非法采矿,以及私设溜矿道、临时出矿通道等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人为干扰、破坏、屏蔽、关闭安全监测设备的行为,包括包裹、挪移传感器,篡改设备参数、修改删除监控数据、隐瞒报警信息等违规操作。严查企业为逃避监管,违规安装两套及以上监控系统的问题,同时对非煤矿山边坡、采空区、尾矿库等区域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一并整治,保障监控系统真实有效运行。
聚焦人员定位管理漏洞,查处人员定位信息与实际下井人数不符、员工不按规定佩戴定位卡,以及代卡、漏卡、捎卡、
人卡分离等问题。严禁企业通过拆分入井登记台账、不实登记等方式隐瞒井下作业人数、规避超员管控,确保井下人员底数清晰、管理规范。
规范矿山承包管理秩序,严禁将矿山整体发包给无合法资质、无独立法人的单位或个人;查处承包矿山未重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就擅自生产、承包方二次转包等行为。明确禁止将井下采掘、井巷维修等工程违规对外发包、转包,从源头防范外包作业带来的安全风险。
本次专项整治坚持数据比对、现场核查、技术核验相结合,多部门协同联动、从严执法,对瞒报漏报、恶意违法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置,并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各大矿山企业需对照以上五大重点全面自查自改,监管部门也将开展全覆盖排查与常态化督导,推动隐蔽工作面违法问题清仓见底、销号清零,守住矿山安全生产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