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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2016年度“南太湖精英计划”引进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和人才公告

湖州2016年度“南太湖精英计划”引进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和人才公告 安吉竹产业
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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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高层次人才集聚引领和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湖州经济社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高层次人才集聚引领和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湖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广泛征集高层次人才项目,欢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湖州创业创新、共谋发展!





引 进 领 域


以“4+3+N”产业体系为重点,主要包括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健康产业、休闲旅游四大重点主导产业,金属新材、绿色家居、现代纺织三大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汽车、地理信息、通用航空、现代金融等若干能够引领未来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


引 进 对 象


1领军型创业团队

领军型创业团队主要是指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落户湖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优秀团队。申报条件为:


(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每年在湖州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其中掌握核心技术的成员须是近一年内来湖州创业的。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先支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高端人才领衔的团队,其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团队专业结构合理,团队负责人和至少1名核心成员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且此前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1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创业经验或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的经营管理人员。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具备产业化生产条件。创业项目成长潜力较大,目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4)团队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且后续资金有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团队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第一大股东,其投入的货币实收资本不少于政府提供的资助额度。团队货币出资1000万元以上,或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且团队负责人个人股权占总注册资本30%以上的,也可视作企业主要创办人。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核心成员货币出资占50%以上。


支持政策:A类300万元、B类200万元、C类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可享受“湖州服务绿卡”、《湖州市优化企业人才服务十条举措(2013-2017年)》,所在县区提供住房公寓和不少于100平米的工作场所,工作场所和住房公寓均免除三年租金。


2领军型创新团队

领军型创新团队是指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依托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群体。申报条件为:


(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先支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高端人才领衔的团队,其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企业应当成建制引进创新团队,团队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应是近一年内从海内外引进,或团队近一年内新引进的成员不少于3人,引进前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是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成员此前应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1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有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核心成员每年9个月以上在企业工作,连续服务时间5年以上,其中全职工作的核心成员不少于2名,且应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至用人单位。


(4)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在技术、应用、工程化等环节具有关联性,具备达到创新目标的完整创新链。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能较大程度地推动我市产业技术创新。


(5)团队所在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应连续盈利,且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研发组织完备,优先支持建有企业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以上创新载体的企业引进培育创新团队。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一般应高于3%,为团队从事的项目配足科研资金,提供先进研发设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为团队成员及其家属在生活上提供良好的保障。


支持政策:A类300万元、B类200万元、C类100万元的产业化配套资金,可享受“湖州服务绿卡”、《湖州市优化企业人才服务十条举措(2013-2017年)》,并在工作场所、住房公寓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3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

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主要指我市企业从湖州地区外全职引进的,有重大发明和重大技术创新,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在2015年1月1日后来湖企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连续服务时间5年以上,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企业,并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至用人单位(外籍人才除外)。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与其相同层次的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2)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主要负责人;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4)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或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


(5)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6)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千人计划”人才,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或第一层次人才,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名;


(7)在国内外著名院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首席技术官),能够领衔重大研发项目、解决核心技术难题的高层次人才;


(8)聘用年薪50万元以上或个人股权占5%以上(或股权资本500万元以上),在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工程技术研发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报:①关联公司间或本市企业之间人才流动的;②与企业直接投资人存在三代直系关系的;③在本市有两家以上企业签约的;④第(1)—(7)项申报人,聘用年薪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


支持政策:给予30-100万元资助资金,可享受“湖州服务绿卡”、《湖州市优化企业人才服务十条举措(2013-2017年)》,并在工作场所、住房公寓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4创新领军人才短期项目

创新领军人才短期项目,主要指我市企业从湖州地区外柔性引进的,有重大发明和重大技术创新,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并在2015年1月1日后来湖企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每年工作3个月以上的工作合同,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企业。同时,须满足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1)-(8)项条件之一。


支持政策:给予10-30万元资助资金,可享受“湖州服务绿卡”、《湖州市优化企业人才服务十条举措(2013-2017年)》,并在工作场所、住房公寓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5院士专家工作站

院士专家工作站,是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之一,主要指我市企业和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各类开发区(园区)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主体,引进1名以上“两院”院士或发达国家院士,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高水平的创新项目、配套团队、专项投入,能够显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平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其中,企业年均销售额应达到1亿元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年均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

(2)建有专门研发机构,具备较强研发能力,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工作站从事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建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以及省级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业可优先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3)申报单位应与院士合作实施创新项目,技术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明确的产业化路径,市场前景良好。

(4)每年对工作站投入资金不少于50万元,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专家进站工作的支撑条件和服务规范。


支持政策:入选后即认定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根据单位建站情况进行分级资助,其中A类30万元、B类20万元、C类10万元,可享受“湖州服务绿卡”、《湖州市优化企业人才服务十条举措(2013-2017年)》,并在工作场所、住房公寓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上述各项目申报对象特别优秀的,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4个条件中的1项破格。优先支持我市各地或用人单位引进外地“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已落实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引进人才。



 申 报 评 审 程 序


申报受理

申报对象填写申报表格,上报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落户县区。


形式审查

由各县区专项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发明专利等申报条件进行审核认定,并组织专家对创业计划书等材料进行同步审查。


部门复审

市专项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口子对形式审查情况进行复审。


集中答辩评审

由市专项办牵头相关部门邀请具有国际水平、国内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财务专家、风投专家及创业成功企业家等专家适时组织答辩,其中,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采取专家书面评审方式,领军型创业团队、领军型创新团队、院士专家工作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


公示公告

“南太湖精英计划”入选名单经市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


签订协议

由入选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及所属企业与各区政府、市专项办签订协议,兑现相应的政策。

  

业 务 咨 询


安吉县:龚  琦(86-572-512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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