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由“三支柱”构成:“第一支柱”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政府部门主导并负责管理,占主导地位;“第二支柱”是指政府部门倡导并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开展的长期养老金积累,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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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以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持续健康发展。“近几年‘第三支柱’的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果。”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介绍,比如2018年启动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明确保费支出可以延迟缴纳个税,来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截至2020年4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9家公司出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亿元,参保人数4.7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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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从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专业养老保险机构增加、养老金积累和领取服务更加灵活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即将推出一系列商业养老保险的探索创新不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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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支柱’虽然规模尚小,处于发展初期,但是业务空间较大。”王绪瑾认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和康养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黄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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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十四五”时期,要依托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和市场机制作用,支持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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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要增加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开发更多养老相关保险综合配置方案,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平安人寿总经理助理孙汉杰分析,比如养老过程中,除了资金需求之外,还有老人发生慢病、失能、重疾的可能,因此除了养老保险产品之外还需要同步配置重大疾病险、失能保险等。
来源:中国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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