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的改革试点。这意味着,此前业内一直讨论的房地产税正式落地。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本次“决定”主要是告知大家,未来某个时间点会开始试点房地产税。
跟以前每年都会把房地产税拿出来讨论推进不同的是,这一次是已经授权,这意味着我们已经完成了房地产税的前期准备工作,可以根据需要,随时选择一个比较合适的时机开始试点房地产税。

换句话说,距离房地产税的推出,前所未有的临近。此次房地产税主要内容如下:
1、试点地区将由国务院确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实施时间同样将由国务院确定;
2、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地区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3、由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5年。

征收房地产税这个想法,在我国可以一直追溯到2003年。但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没有正式启动,只在上海和重庆试点了房产税。
之所以选择了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作为房产税的试点城市,本质上它们是两个整体开发量和存量都非常大的城市。
我们可以看一下这两个城市的征收范围:

可以看到,这两个城市采取的政策也是不相同的。上海只针对二套房,重庆只针对高档住宅,其实不太能代表什么。

这一次试点的覆盖范围会更广,包含的内容也会更丰富,和上海重庆试点应该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所谓“房地产税”,并非某个单一的新税种,而是整合了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大税种,同时开征新税种的一套组合拳。

未来房地产税长什么样?普通人刚需住房是否受影响?根据官方曾经透露过的信息,这次试点很可能会按照各类房地产的评估值或市场价征收。
5月份,财政部等四部门还召开了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这已经不是理论层面的探讨,而是开始讨论实施方案,到了实质推进的阶段,而且他还认为,年底前出台试点政策的可能性很大,税率会在1%以下。
不过,细细考究,即便是按照1%的税率,对一套市值二、三百万的房子来说,一年房地产税就有2-3万,同样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但可能会有一些制度性税收优惠。比如可做出一定扣除标准,此外,作为地方税种,其收入归属地方政府,中央会在税率、免征额等方面给予地方政府较大授权。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诞,在2018年12月的一篇文章中曾表示:

“建议国家统一制定人均免税面积的幅度范围为40平方米-60平方米,再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人均免税面积。”
“地方有权限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个具体区域的住宅人均面积平均评估价格,最终确定出对居民家庭的房地产税免征额。综合看,建议将个人住房的房地产税幅度税率水平确定为0.2%-1.2%。”
按照这个标准,对于多数刚需普通住户来说,都有望在免税范围内。但对于囤房、炒房者来说,房地产税无疑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将大大加大囤房、炒房的成本和风险。

目前还没有公布房地产税试点的具体施行时间、试点的范围、试点的细则。任何实施细则都要以到时候官方公布为准。
总的来说,这一次的房地产税的一个使命: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这背后的目的很明显了,多套房产持有者一定会成为重灾区。
01短期来看
当前房地产市场销售清淡、土地市场大幅流拍,因此房地产税在这个时点推出对市场压力不小,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征税力度。
02长期来看
房地产税对具体区域的影响还是取决于供求关系。根据国际经验,在供不应求和货币超发的情况下,税负可以转嫁,反之则无法转嫁甚至增加区域市场压力。
03长远来看
住房制度改革的治本之策是城市群战略、人地挂钩、金融稳定和房地产税,从而实现供求平衡,以改变当前人地错配、供求分离以及一二线高房价、三四线高库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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