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期江苏省发改委正在就《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江苏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达到3GW。《实施方案》提出了江苏省“十四五”期间储能发展的重点任务:
重点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
有序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
灵活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
推进新型储能技术示范应用
探索新型储能商业模式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图所示。
储能与电力市场注意到,与别的省份不同,江苏省在新能源配储方面,特别指出,光伏购买储能容量,需在光伏所在区市购买,长江以北的光储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长江以北。而储能购买、租赁走在全国前列的山东省等区域,允许全省范围内租赁、购买储能容量。
试点示范项目方面,江苏省明显非常支持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的开展,总计11个新型储能试点项目中,包含有4个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另外,还包含一个重力储能项目,重力储能具体应用如何,江苏或许可以给出一个参照。
另外,《实施方案》也对新型储能电站的管理审批等做出了相关规定,例如,新能源配建储能应与新能源场站同步确定规模、规划、设计、管理;电网侧储能参照常规电网项目规划流程管理;用户侧项目纳入用户侧主体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新型项目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实施属地备案等。
《实施方案》未制定详细的新型储能的价格机制,仅指出了未来的改革方向:
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
探索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利用峰谷价差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