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总结了浙江省储能发展现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浙江省新型储能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十四五”期间,储能将增长近40倍
根据《规划》,浙江省“十四五”期间将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而截至2021年底,浙江省累计建有电化学储能电站31个,总装机规模约7.6万千瓦。“十四五”期间,浙江省新型储能将实现增长近40倍!
多元化发展,支持独立储能电站发展
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将在多元化发展的原则下,促进储能发展。多元化,既包含技术多元、场景多元、投资多元,也包含应用领域源网荷多元。
其中储能应用方面,将重点支持独立储能电站的发展。
结合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推动布局一批新能源电站周围的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鼓励整县光伏开发地区集中建设独立储能。
电网侧,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馈入点附近、关键节点、电网末端或负荷密度较大且增长缓慢、但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区域,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
另外,结合传统电源,还将积极推动火储联合调频应用,储能+核电调峰、调频应用,以及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新型储能或风光储设施。
用户侧则更强调“储能+”多元融合发展新场景、聚合应用、虚拟电厂等新型应用模式。
《规划》给出了各种应用场景下的示范项目清单,具体可参见文末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