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保险是我们经常听说的防范风险的手段之一。
年金险又是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的保险类型,也是大家用来规避经济风险的重要手段。
但是,绝大多数人对年金险的了解只停留于表层意思或只知道它是一种保险,对它的具体含义和功用了解得少之又少。
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年金领取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人。通常被用作教育金和养老保险金。

早在公元5世纪的欧洲地中海沿岸地区,人们就通过向一些宗教机构支付一笔款项,作为回报这些宗教机构会给这些人提供一个终身食宿的居所,并且还定期给他们一些零用钱。这算是年金险的雏形。
现代意义的年金保险是以企业年金的形式诞生于美国。1875年,美国快递公司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企业年金计划。随后在铁路、银行和一些公用事业等领域推广开来,当时的企业年金主要是为解决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永久残疾雇员的养老金问题而存在的,对普通员工的覆盖率很低。
当时这些养老年金是企业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而自发建立的,企业年金的支配权完全掌握在企业老板的手中,如果在退休前离开企业,就会失去这种福利。
真正的年金险,是与美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关。1974年美国《保障法》和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计划的实施,推动了以三大支柱为特征的美国养老保障体系。
人口老龄化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借鉴美国养老保障体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欧洲各国、日本、韩国、港澳台及东南亚等新兴经济体,先后建立起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以三大支柱为特征的养老保障体系:一是政府养老金;二是企业年金;三是个人商业年金保险(即保险公司推出的商业养老年金产品)。而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年金产品,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也不断推陈出新。
年金保险在中国大陆的发展是伴随着个人保险产品销售渠道的逐步建立而发展起来的。建国后停滞20多年的中国保险行业,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稳步推进开始复苏起来。
2、《保险法》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年金险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199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这为年金保险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随后,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进一步鼓励商业养老保险的建设,为年金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1996年,中国经济经过连续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后,成功实现了”软着陆”,金融体系也进入探索和转变阶段。保险业也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各老牌险企开始借助个险销售渠道,大力推广年金险产品。
然而,好景不长,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来袭。国内以房地产为主的内需求疲软,投资低迷。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到2002年,连续实施8次降息政策。一年期利率从最高的10.98%一直降至1.98%!各家保险公司都傻了眼。因为在当时,我国寿险资金运用主要以银行存款为主,而卖出去的保险产品利率高达8%以上并且都是固定写进合同的,而且这些产品都是持续几十年,甚至终身的。利率水平的持续下降,导致了保险产品巨大的“利差损”缺口,由此也把整个中国保险业推向了十字路口。
随着存款利率水平的“八连降”,虽然监管部门也将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从8.8%,降到6.5%,又降到5%。但是各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仍然非常严峻。
1999年6月10日,保监会当机立断,发布《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直接把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限定在2.5%水平,并且还明确要求不得附加任何利差返还条款。这一限就是14年。
为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2013年8月5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其核心就是上调人身保险保单预定利率水平,最高可达到4.025%。
然而好景不长,2018年全球资本市场再次遭遇寒冬。随着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的下行走势,尤其是国债收益率的下降,保险产品资产端持续承压,部分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已经出现了较大的倒挂,实际上是加大了利差损风险,各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水平持续下降,保险行业90年代的利差损阴影,再次出现。
2019年8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宣布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并决定对部分类型人身险产品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进行调整。原有的预定利率4.025%产品逐步退出市场。
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年金保险最终还是要回归理性发展的道理。诚如当年8.8%的预定利率产品如今已难觅踪影一样,今天的4.025%产品必将成为明天的稀世珍品。“4.025%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3.5%将成为主流”。
对于现在的大多数人来说,如果只靠社保养老,那么舒适、安逸的老年生活离我们是很遥远的。如果想要闲适安逸的退休生活,需要我们提前进行规划。一般有两种方法,第一个就是储蓄和理财,保证我们在退休后有足够的资金;第二个就是在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提前购买年金险,如此在退休后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现在孩子读书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了更好的教育资源,家长们更是辛苦赚钱,希望给孩子更好的教育。我们以读小学为例,不仅需要补习,弥补学习上的不足,更要报各种各样的兴趣班,如果仅仅通过储蓄是很难满足家庭资金需求的。
对于高收入的人来说,他们往往是收大于支,所以会给后代留下一些财产。房产、股票等其他资产,继承过程异常繁琐,而且还可能被收取遗产税。但通过购买高额的保险,是可以合理避税的。
资产冻结、婚姻重组等事件的发生,会损害个人利益。但保险具有保护个人私有资产的作用,可以减少部分损失。这里面涉及了大量的专业法律知识,就不做过多的解释。
很多人的工资其实并不低,但是因为各种帮忙,各种人情,各种应酬,最后银行卡里并没有多少钱。但如果购买了一份年金险,定时定期缴费,最后得到会更多。
年金险在投保时要考虑相关因素,否则很可能无法享受到最大的保障。
首先要考虑需求,这个需求是指对未来收入不确定或者是缺乏引起的,比如说老人,他们到了一定年龄后就要退休,退休后可以领退休金或者养老保险金,但是这些收入都比较微薄,他们仍然需要其他收入。
可能有人会问,老人有子女赡养,生活应该是有保障的,但事实上如今老龄化趋势严重,很多家庭又都是独生子女,这就意味着一对夫妻要养四个老人,压力可想而知。因此对于即将退休的老人来说需要投保年金险。
其次要考虑经济情况,年金险有几种缴费方式,趸交、短期缴费和长期缴费,这几种中没有优劣之分,只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即可。
一般来说投保年金险对收入的要求不高,因为就算收入低也可以分长期缴费,只要在规定期内缴足即可。因此从这点上看,绝大部分人都可以投保。

最后要考虑时间,因为年金险从缴费到领取保险金以及每次领取保险金之间都有一定的间隔,每种保险产品的间隔期都不尽相同。
因此年龄过大的人投保年金险是有一定风险的,可能保险金没领完就去世了。
综上所述,最适合投保年金险的年龄在30-45岁,这一阶段人群有一定收入,未来的养老保障会出现较大的缺口,投保年金险能够为他们的老年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
除了注意被保险人的年龄外,投保年金险还要注意慎选即缴即领的年金险,这种年金险因为缺乏资金积累时间,产品的现金价值比较低,通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回本。
回顾年金险产品在国际、国内的起源与发展过程,年金险产品始终是作为养老金规划工具的角色出现的。年金产品之所以能够作为养老金的的规划工具,是与其安全性高、规划性强,并兼具保障性功能密切相关的。
首先,它的安全性在于保险公司是各类金融机构中安全性最高的;
其次,它的规划性在于年金保险产品可以减少婚姻、债务、税务、传承等因素对个人资产的侵蚀。
再次,它的保障性在于通过强制储蓄、资产规划等作用,建立起专款专用、与生命等长、适度对抗通胀,伴随客户终身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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