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安吉县竹产业振兴发展财政奖励的通知
一、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乡镇(街道)对照《安吉县竹产业振兴发展重大政策清单(试行)》,组织辖区内从事笋竹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专业队伍等申报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申报主体征信须良好,竹加工企业生产须为竹笋、竹材、加工机械等相关配套生产企业。
(二)申报流程:凡申报的竹产业振兴发展扶持项目,需填写《安吉县竹产业振兴发展扶持政策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征信报告,经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县林业局审核(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验收要求:政策补助依据为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此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政策扶持要求。
(四)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10日,逾期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请各企业接通知后及时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如有单列项目尚未列入,符合条件的,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对接相关部门科室另行申报)。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乡镇(街道)和县林业局各执一份。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含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列入竹产业政策扶持黑名单,追讨奖补资金,并将情况抄送至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