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1月2日,贵州省能源局公开征求《关于推动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公告在确保平稳供电的说明中,对未纳入煤电新能源一体化、需参与市场化并网的新能源项目,要求根据《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精神:
·按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10%(挂钩比例可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自建或购买储能,以满足调峰需求;
·对新建未配储能的新能源项目,暂不考虑并网,以确保平稳供电。
意见稿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