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日,新疆正在制定“新型储能有序发展配套政策”。从目前征求意见稿透露的信息来看,新疆将出台的政策将涉及储能应用的多个方面,包括新能源储能协同、独立储能市场价格机制、共享租赁制度、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等。如获出台,将对新疆的储能应用,尤其是独立共享储能应用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新能源储协同方面,新能源需采用自建或共建、租赁或购买储能服务的形式配建储能设施。煤电灵活性改造新增调峰容量经认定后,可配套新能源开发。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集中共享储能电站,按出资比例计算调峰资源配建新能源规模。
在储能市场价格机制方面,储能可以独立身份参与电力市场,包括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
独立储能自主选择全容量或部分容量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市场。
新能源配建储能,可与新能源联合参与市场,或转为独立储能参与市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中,储能暂不转为独立储能。
现货市场运行前,独立储能放电,作为发电侧主体参与中长期交易,执行分时交易上网电价;独立储能充电,视同电力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参与中长期交易与发电企业签订分时段市场合约。独立储能充电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现货市场运行后,按现货市场价格及规则结算。
在容量租赁方面,储能容量租赁可替代新能源自建储能,满足并网条件。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租赁价格。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容量租赁参考价,2023年参考价有可能为300元/kWh·年。租赁合同10年及以上。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容量市场,新能源与储能进入容量市场交易。
在容量价格补偿方面,按放电量对独立储能电站实时容量补偿。2023年暂定0.2元/kWh,2024年0.16元/kWh,2025年0.128元/kWh。补偿资金由工商业用户分摊。
在调峰辅助服务方面,独立储能可自主报量参与调峰辅助服务。电力调度机构调用充电后,按充电电量补偿0.55元/KWh。因保供、安全等原因被调用进入充电状态,按充电电量补偿0.35元/kWh。相应费用在发电侧分摊。
根据储能与电力市场的项目数据库,截至目前,新疆省储能容量已达9.7GW/34.9GWh,包括处于投运、在建、完成招投标、规划等各阶段项目。其中已投运项目装机规模623MW/1573MWh,这些项目均为新能源配储项目。而自去年年底开始,新疆多个独立储能电站进入招投标/完成招投标阶段,如此次的征求意见的相关条款最终可获得通过,显然将直接刺激储能,尤其是独立储能电站的应用。
新疆处于规划阶段的储能项目,目前装机总规模近20GWh,中国最热门的储能市场,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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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储能市场分析和2023年发展展望》
《储能项目招投标及报价全景分析报告(2022年)》
《独立式储能电站周年考(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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