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能与电力市场市场获悉,7月17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结果的公示》,根据竞争配置规则,经专家综合评审,5个项目确定确定了投资主体:
长乐B区(调整)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长乐外海J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乐外海K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6月底,储能与电力市场市场曾报道过此次的竞配方案情况,竞配方案要求,5个项目,200万千瓦的新能源,都需配建10%/2h电化学储能,储能需与海上风电项目同步建成并网,否则视为不满足竞争配置条件。
由此可带来储能需求:200MW/400MWh。
并且,此次竞争配置评分细则中,除了对配储比例和时长进行要求,还将配建储能的安全性和先进性纳入评审:
竞配项目需积极承担调峰责任,促进新能源消纳,承诺按项目规模10%、时长2小时配建电化学储能;得2分;否则不得分。
积极选用技术先进、安全性能高的储能产品,承诺锂电池单体电芯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70Wh/kg(单体不允许并联);
液冷预制舱内电芯温差小于3℃,储能电池集装箱内置pack级消防;
集装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防腐等级不低于C5;
满足以上条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具体竞配要求可参考文章:福建:启动2GW海风竞配,需按10%/2h配建电化学储能,否则视为不满足竞配条件。
《关于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结果的公示》原文如下:
关于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有关政策、《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国能综函新能〔2022〕26号)和《福建省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指导方案》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工作(第一批),其中:长乐B区(调整)项目有7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J区项目有9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长乐外海K区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有10个投资主体提交了申报材料。
根据竞争配置规则,经专家综合评审,长乐B区(调整)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长乐外海J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外海K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现将竞争配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21日。参与此次竞争配置的相关企业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向我委提出。
联系电话:0591-87063595、87063686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

通过对中国储能市场的发展特点、项目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的深入分析,储能与电力市场近期形成了三份2022年度年度行业分析报告,以及一份2023年上半年行业分析报告:
《2023上半年储能市场全景分析报告》
《2022年储能市场分析和2023年发展展望》
《储能项目招投标及报价全景分析报告(2022年)》
《独立式储能电站周年考(2022年)》
欲了解详情,可参考文章:储能与电力市场年度行业分析报告订阅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