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8月1日,福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建储能提高电网消纳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是福建省首次对全部新能源项目提出鼓励配储。此前福建省仅鼓励2023年光伏市场化项目配储10%/2h,强制风电竞配项目配储10%/2h。2022年的光伏试点项目强制配储10%/2h,未与光伏项目同步投产的储能配置比例还需提升至15%/4h。
《通知》表示近期鼓励配储规模为项目总规模的10%及以上(时长2小时及以上),发电企业承诺配建的储能设施宜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匹配、同步建成、同步并网,电网认定后积极支持项目并网。
鼓励可再生能源企业自建、合建、租赁、购买储能/调峰资源/能力,包括化学储能电站、氢储能、抽水蓄能、压缩空气能等;结合当前技术成熟度、应用推广度和投资成本等因素,近期推荐企业自建或合建电化学储能设施。
新核准(备案)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及未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近期鼓励相关储能设施的配建规模可暂定为项目总规模的10%及以上(时长2小时及以上),积极支持项目并网。
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试点示范项目:配建储能规模按约定执行。
户用光伏、光伏扶贫、车棚式光伏、全电量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根据自身需要配建储能设施。
已建、在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自愿合理配置储能设施及规模。
鼓励建设电源侧和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并从严控制电网侧(含电网侧混合型)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通过对中国储能市场的发展特点、项目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的深入分析,储能与电力市场近期形成了三份2022年度年度行业分析报告,以及一份2023年上半年行业分析报告:
《2023上半年储能市场全景分析报告》
《2022年储能市场分析和2023年发展展望》
《储能项目招投标及报价全景分析报告(2022年)》
《独立式储能电站周年考(2022年)》
欲了解详情,可参考文章:储能与电力市场年度行业分析报告订阅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