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日前,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拟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1500万千瓦,返回规模92万千瓦,合计1592万千瓦。
通知中提出:
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坚持集约规模开发。各市能源局要深入开展本区域新能源 开发潜力研究,认真落实项目申报规模和土地保障,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
规范项目开发秩序。各市能源局要规范开发秩序,遵守国家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不正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要求,不得将配套产业等作为本次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已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申报单位和运营单位须为同一主体,且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5年内不得擅自转让。
坚持市场主体多元。充分发挥各类资本优势,鼓励央企驻晋企业、省属企业以及在晋投资大型民营企业参与风光资源开发。鼓励国有企业拿出10%(但不限于)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各市风电、光伏开发建设申报规模如下表:
此外,通知还提出保障晋北基地需求。根据国家批复的山西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实施方案,晋北新能源基地包括风光发电项目600万千瓦,主要规划布局在云冈区、新荣区、左云县、灵丘县、广灵县、浑源县6区县。
通知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赵丽莹

通过对中国储能市场的发展特点、项目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的深入分析,储能与电力市场近期形成了三份2022年度年度行业分析报告,以及一份2023年上半年行业分析报告:
《2023上半年储能市场全景分析报告》
《2022年储能市场分析和2023年发展展望》
《储能项目招投标及报价全景分析报告(2022年)》
《独立式储能电站周年考(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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