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等六个市场化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
根据以上文件,内蒙古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都提出了配储要求,配储比例不低于新能源装机的15%,持续时间不低于4小时,具体如下:
另外,对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文件指出:按照全额消纳、不向公共电网反送电的原则,配置适当比例的储能,优先支持具备可调节能力的负荷。
对于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文件指出:基于自备电厂的调峰空间,配置相匹配的新能源规模,新能源所发电量替代自备电厂原有供电量。新能源与其自备电厂均不得向其他企业供电,不得向公网送电,不占用公网调峰资源及消纳空间。鼓励燃煤自备电厂实施深度灵活性改造以增加电厂调峰空间。
对于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文件指出:自治区内发电集团统筹本区域内火电灵活性制造改造,整合新增调节空间,按照新增调节空间1:1确定新能源规模;配建的新能源要与相应的灵活性制造改造的燃煤电厂实现实质性联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等六个市场化实施细则的通知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等六个市场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9号)有关要求,为高质量有序推进自治区市场化并网消纳新能源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能源局在2022年版六类市场化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docx
2.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docx
3.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docx
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docx
5.内蒙古自治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docx
6.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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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芯闻
通过对中国储能市场的发展特点、项目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的深入分析,储能与电力市场近期形成了三份2022年度年度行业分析报告,以及一份2023年上半年行业分析报告:
《2023上半年储能市场全景分析报告》
《2022年储能市场分析和2023年发展展望》
《储能项目招投标及报价全景分析报告(2022年)》
《独立式储能电站周年考(2022年)》
欲了解详情,可参考文章:储能与电力市场年度行业分析报告订阅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