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煤电配套(含基地续建)、产业奖补的新能源项目,以20%、2h比例配置储能,本次参与竞配项目需配置储能706MW/1412MWh;(涉及两种类型的项目按低比例计算规模)。
与燃气机组、抽蓄项目、电解水制氢项目配套的新能源项目,以20%、2.5h配置储能,本次参与竞配项目需配置储能372MW/930MWh。
与2021年公布的化学储能电站配套的新能源项目,按“项目装机规模(MW)×(化学储能电站富余储能容量(MWh)/可申报规模(MW))”计算储能容量。(存量化储配套项目)
依据以上比例,在剔除21年纯存量17个项目的配储规模后,其余59个参与竞配项目配储总规模为1078MW/2342MWh。不同类型新能源项目规模占比如下图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安排风电场和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仅为200万千瓦(2GW)。因此,以上70%(按规模计算比例)的项目或将被筛掉。根据竞配通知:在基础配储容量之外自愿提高配储比例作为竞争条件,预计实际实施的2GW湖北2023年新能源竞配项目配储规模将在1GWh以上。
竞配项目配储详细分析
据悉,本次参与竞配的共有100个项目,其中76个项目(总容量685.85万千瓦)符合资格条件,拟同意参与竞配。24个项目(总容量224.9万千瓦)不符合资格条件,拟暂不安排参与竞配。
本次参与竞配的76个项目中,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中广核新能源项目规模最大,分别为880MW、587.5MW、500MW。
在剔除17个存量项目后,59个项目的配储规模如下,国家电投、中广核、国家能源集团配储规模位列前三:176MW/400MWh、100MW/230MWh、100MW/210MWh。
注:业主统计口径为最大控股企业,控股双方比例同为50%者以“&”形式表示。
以上统计不含存量项目配储需求。
此外,《通知》表示与存量化储配套的项目,可申报规模按《省能源局关于2023年新能源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号文)规定与化学储能电站全容量建成时间挂钩,具体时间节点和可申报规模依据“项目单位提交并网申请的日期”计算(每逾期1个月扣减20%)。

《通知》原文如下。
省能源局关于参与2023年度新能源竞配项目的公示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8号)安排,企业申请、市县推送参与竞配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共有100个,总容量910.75万千瓦。为引导企业良性竞争、化解潜在风险矛盾,经局专题办公会研究确定,在鄂能源新能〔2023〕2号和鄂能源新能〔2023〕58号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6条资格审查规则:一是明确未列入省能源局计划的自备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未在迎峰度夏期间出力的在建燃气机组,申报配套的新能源项目不属于此次竞配支持范围。二是明确电解水制氢项目应积极稳妥、防范风险,未开工项目及尚未签订电解槽订购合同项目,暂不安排参与此次竞配。三是明确对资格条件项目与新能源项目业主单位不是同一家企业(集团)的,无股权关系不允许参与竞配,防止指标倒卖。四是明确煤电项目主体工程已开工(或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开工)但未投运的,只配套其新增调节能力1倍的新能源项目。五是明确与存量化储配套的项目,可申报规模按2号文规定与化学储能电站全容量建成时间挂钩,具体时间节点和可申报规模依据“项目单位提交并网申请的日期”计算(每逾期1个月扣减20%)。六是明确不在2号文件支持范围之内的项目,不允许参与竞配。
经审核:76个项目(总容量685.85万千瓦)符合资格条件,拟同意参与竞配。24个项目(总容量224.9万千瓦)不符合资格条件,拟暂不安排参与竞配。
现将可参与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11月29日前向省能源局(新能源处)书面反映,并提供具体可信的佐证材料。
联系方式:87894027 电子邮箱:3551176@qq.com
附件:参与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项目表
湖北省能源局
2023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一拳超人
通过对中国储能市场的发展特点、项目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的深入分析,储能与电力市场近期形成了三份2022年度年度行业分析报告,以及一份2023年上半年行业分析报告:
《2023上半年储能市场全景分析报告》
《2022年储能市场分析和2023年发展展望》
《储能项目招投标及报价全景分析报告(2022年)》
《独立式储能电站周年考(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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