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项目,继续执行2023年上网电价机制。
2021年1月1日-2023年7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量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100%执行燃煤基准价)
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月度上网电量的80%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月度上网电量的20%可选择自主参与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或执行清洁能源市场月度交易均价。(80%执行燃煤基准价)
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光伏项目
1月1日-6月30日全容量并网的光伏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65%在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基础上补偿至云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65%执行燃煤基准价)
7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光伏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55%在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基础上补偿至云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55%执行燃煤基准价)
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风电项目
1月1日-6月30日全容量并网的风电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50%在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基础上补偿至云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50%执行燃煤基准价)
7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风电项目月度上网电量的45%在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基础上补偿至云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45%执行燃煤基准价)

通知表示,新增合规新能源项目 (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项目 )全电量参与清洁能源市场,并按照清洁能源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和结算,上网电价超过清洁能源市场均价的部分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按用电量等比例分摊。
已发电但未全容量并网的,月度上网电量暂按清洁能源市场月度交易均价结算,待全容量并网后,根据全容量并网时间对差额部分进行清算。
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一拳超人
通过对中国储能市场的发展特点、项目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的深入分析,储能与电力市场近期形成了三份2022年度年度行业分析报告,以及一份2023年上半年行业分析报告:
《2023上半年储能市场全景分析报告》
《2022年储能市场分析和2023年发展展望》
《储能项目招投标及报价全景分析报告(2022年)》
《独立式储能电站周年考(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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