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电力零售市场交易价格监测工作的函》。
通知中就做好零售市场交易价格监测有关事项明确3点要求。
建立全过程监测机制,加强对零售市场交易价格的监测;
严格履行电价政策告知程序,确保零售用户准确了解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政策规定;
对零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按月向各地发展改革委报送电力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结算量价等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筱海

通过对中国储能市场的发展特点、项目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的深入分析,储能与电力市场近期形成了三份2022年度年度行业分析报告,以及一份2023年上半年行业分析报告:
《2023上半年储能市场全景分析报告》
《2022年储能市场分析和2023年发展展望》
《储能项目招投标及报价全景分析报告(2022年)》
《独立式储能电站周年考(2022年)》
欲了解详情,可参考文章:储能与电力市场年度行业分析报告订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