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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2025新型储能装机1GW,布局20个总规模4.51GW/9.73GWh重点项目

广东汕尾:2025新型储能装机1GW,布局20个总规模4.51GW/9.73GWh重点项目 储能与电力市场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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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印发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月31日,广州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到2025年,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1GW),目前已建成20MW/10MWh火储联合调频项目,计划推进1个50MW/150MWh项目。


重点支持源侧新型储能,推动合理布局新型储能,引导用户侧储能灵活发展。共确定20个重点项目4.51GW/9.73GWh


  • 7个源侧项目总规模1.92GW/3.17GWh;


  • 8个网侧项目总规模2.36GW/5.69GWh;


  • 5个用户侧项目223.5MW/867MWh,其中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用户侧储能项目规模达200MW/800MWh。


索以年度竞价方式确定示范期内新建“共享储能”项目生命周期辅助服务补偿价格

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向配置储能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实现削峰填谷且运行良好的电力用户,按照充放电次数和充放电量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

开展多元化技术应用示范,重点建设压缩空气储能等长时大容量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独立储能电站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鼓励电源侧储能电站联合发电企业作为整体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


加大电化学储能系统基于大数据的故障诊断和预警安全预警、储能电池热失控阻隔、清洁高效灭火及防复燃、储能电池循环寿命预测等全过程安全技术投入力度。


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力争1GW
当前备案总规模3.35GW/6.65GWh

到2025年,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00万千瓦左右,氢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得到应用示范,共享储能等商业模式基本成熟。


目前已建成汕尾电厂3、4号机组储能调频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1万千瓦时(20MW/10MWh),该项目为发电侧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具有发电调频作用,探索新型储能与传统火电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全市已备案储能电站项目6个,总规模335万千瓦/665万千瓦时(3.35GW/6.65GWh)。计划推进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1个,建设规模5万千瓦/15万千瓦时(50MW/150MWh)。


重点支持源侧新型储能项目
7个项目总规模1.92GW/3.17GWh

发展新能源+储能。推进陆丰市及海丰县南部沿海地区集中式光伏基地配套储能设施建设;结合红海湾、碣石湾海上风电基地大规模开发,开展海上风电配置新型储能建设


发展常规电源+储能。积极鼓励火电灵活配置新型储能,开展火储联合调频,缩短机组发电自动控制响应时间,提高电源侧系统调节能力和容量支撑能力。


推动网侧合理布局新型储能

8个重点项目2.36GW/5.69GWh

积极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支持建设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在用电负荷增速较快、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区域建设储能项目;在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配置变电站内或移动式储能设施,替代保障供电。


鼓励电网末端布局新型储能项目,在北部山区、南部沿海海岛等偏远地区的电网末端合理布局。



引导用户侧新型储能灵活发展
5个重点项目223.5MW/867MWh

在高新区、陆丰海工基地、陆河工业园等工业园区积极开展“源网荷储”“光伏+储能+充电设施” “分布式电站+微能源网+储能”等一体化储能应用示范。


推进用电可靠性提高。鼓励通信、金融、互联网等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根据系统运行特性合理配置新型储能。


围绕政府、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需求,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作为应急备用电源。


开展多元化技术应用示范

重点建设长时大容量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推进技术相对成熟、成本持续下降的锂离子电池技术商业化规模应用。开展液态金属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新一代高能量密度储能技术研究示范。

重点建设压缩空气储能等长时大容量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持续关注氢储能关键技术路线探索海上风电和海水无淡化直接制氢耦合技术,建设与再生能源相结合的一体化海水直接制氢氢工厂。

因地制宜探索飞轮储能、超导储能、超级电容储能、高温熔盐储能等储能技术示范应用。


支持探索新型储能商业模式

推动各类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

探索推广共享储能模式。鼓励建设共享新型储能项目,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容量租赁机制,鼓励有配置储能需求的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与新能源项目全寿命周期相匹配的储能租赁协议或合同

探索以年度竞价方式确定示范期内新建“共享储能”项目生命周期辅助服务补偿价格。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向配置储能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实现削峰填谷且运行良好的电力用户,按照充放电次数和充放电量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


独立储能电站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鼓励电源侧储能电站联合发电企业作为整体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引导用户侧储能电站联合电力用户作为整体参与电能量市场和需求响应市场。支持虚拟电厂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表示要强化储能安全技术研究。加大电化学储能系统基于大数据的故障诊断和预警安全预警、储能电池热失控阻隔、清洁高效灭火及防复燃、储能电池循环寿命预测等全过程安全技术投入力度。聚焦储能电站整体安全性设计,探索大规模储能安全发展可行性,为新型储能全生命周期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局起草了《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建言献策。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

  1.书面信函:邮寄至汕尾市城区康平路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和资环科,邮政编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383602。

  2.电子邮件邮件发至swfgjgjk88@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1日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汕尾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一拳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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