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月参与市场交易的火电企业、售电公司及批发用户,零售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
周边电网委托电网企业代理参与周边跨省区送电,不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
未签订交易合同的电力交易用户纳入保底售电。保底售电电量不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
当月参与市场交易的火电企业、售电公司及批发用户,零售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
周边电网委托电网企业代理参与周边跨省区送电,不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
未签订交易合同的电力交易用户纳入保底售电。保底售电电量不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
电量切割。以年度、月度、周、日(多日)的当月合同电量为基准,切割运行日省内中长期合同电量,剩余电量为当月非现货环境下省内中长期合同电量。
同时与火电企业和新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结算衔接机制。新能源交易(含绿电交易)暂不参加现货市场,运行日结算时新能源交易(含绿电交易)电量与火电电量进行置换,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能量全部视为火电电量。
与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衔接。现货运行日,发电企业、批发用户、售电公司中长期交易合约(批发、零售)按交易合同平段电价执行,现货市场偏差电量执行现货市场节点电价或用户侧统一结算点电价,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两部制零售用户峰谷电价按交易合同平段电价上下浮动执行,上下浮动比例: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0%、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60%。
细则主要适用于贵州电力市场电能量交易结算,内容包括:市场结算主要职责、结算原则、结算流程、批发市场结算、零售市场及终端用户结算、退补管理、分摊及返还电费、结算依据管理及其他事项。
涉及需求侧响应、绿色电力交易、新能源交易、保底售电等的交易结算,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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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中国储能市场的发展特点、项目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的深入分析,储能与电力市场近期形成了三份针对2023年储能行业的分析报告,另持续提供三份2022年度行业分析报告:
《2023年储能市场分析和2024年发展展望》
摘要链接:
2023储能盘点:935个共49GWh新增并网项目及供货企业全景分析
《储能项目招投标及报价全景分析报告(2023年)》
摘要链接:
《2023上半年储能市场全景分析报告》
摘要链接:
2023上半年储能盘点:35.3GWh采招结果和中标企业全景分析
2023上半年储能盘点:7.6GW/15.6GWh并网项目全景分析
《2022年储能市场分析和2023年发展展望》
摘要链接:
《储能项目招投标及报价全景分析报告(2022年)》
摘要链接:
《独立式储能电站周年考(2022年)》
摘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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