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6月16日,海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海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显示,海南省需求响应的经营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
需求响应资源包含工业生产领域中生产、辅助、办公生活等用电负荷,建筑楼宇中的集中式空调、分散式空调等制冷用电负荷,冰蓄冷、储能设施,电动汽车充电桩、V2G电动汽车等智慧用电设施。鼓励“两高”项目资源注册并优先参与需求响应。
在市场准入上,负荷聚合商原则上最小响应能力不低于1MW,响应时长不低于1小时。虚拟电厂,原则上总调节能力不低于1MW。
需求响应的交易品种方面:按照需求响应的使用场景和调用方式,将需求响应分为日前响应和日内响应两类,按照响应邀约方式分为约定型响应和邀约型响应。交易品种分为约定型削峰、日前邀约削峰、日内紧急(可中断负荷)削峰、日前邀约填谷、日内紧急填谷五类。
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实施细则》制定了不同的补偿方式:
约定型削峰响应采用电量补偿+容量补偿方式
日前邀约响应和日内紧急响应采用电量补偿方式
电量补偿标准单位为元/kWh,容量补偿标准单位为元/kW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约定型削峰响应。为了应对电力供需硬缺口,提前约定并储备的需求响应资源,按照“一次申报、周期滚动、日前调用”的原则,固定补偿价格为1.0元/kWh,按照调用电量进行补偿。执行需求响应当月,未调用部分享受备用容量补偿,补偿标准为0.3元/kW·月。
日前邀约削峰响应。为了应对可预见的电力供需缺口,提前两天邀约用户进行削峰,按照单次响应的出清价格和响应电量进行补偿,补偿单价上限为1.5元/kWh。
日内紧急(可中断负荷)削峰响应。为了应对紧急发生的电力供需缺口,缺口发生当天邀约用户进行削峰。按照单次响应的出清价格和响应电量进行补偿,补偿单价上限为2元/kWh。
日前邀约填谷响应。为了应对可预见的电力消纳问题,提前两天邀约用户进行填谷。按照单次响应的出清价格和响应电量进行补偿,补偿单价上限为0.3元/kWh。
日内紧急填谷响应。为了应对紧急发生的电力消纳问题,当天紧急邀约用户进行填谷,按照单次响应的出清价格和响应电量进行补偿,补偿单价上限为0.4元/kWh。
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削峰需求响应资金来源为尖峰电价增收资金和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偏差电量考核费用。填谷需求响应费用由集中式新能源发电项目、核电按执行需求响应当月上网电量比例分摊,电网企业每月将该费用合并入参与分摊的发电企业电费账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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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电力系统安全降碳、提效降耗,根据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电力负荷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起草了《海南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yxj_fgw@hainan.gov.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八楼省发展改革委806室,邮政编码:570204。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海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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