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日,西安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开发建设的通知》。
通知显示,将请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西咸新区供电公司会同省国网相关部门组织新型储能建设规模及布局研究,于8月15日前形成《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规划布局指引》,报送西安发改委。西安发改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滚动调整,引导新型储能电站科学合理布局建设。
通知指出:对于新增项目,必须符合《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规划布局指引》的要求。各区县、西咸新区和开发区能源主管部门和备案机关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于电源侧、电网侧及额定功率大于5兆瓦的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在未取得市发改委纳归意见及电网咨询意见回复之前暂停备案证的办理。各区县、西咸新区和开发区能源主管部门和备案机关要同步做好储能电站项目储备,及时收集项目单位的建设意愿,并向其做好解释工作。
此举也意味着,新型储能电站的布局、规划、建设逐渐进入有序阶段,有利于后续储能电站真是其电网调节价值。
在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布局方面,通知明确应按照需求导向、适度超前、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要统筹区域电网安全、电源结构和系统调节能力,科学评估储能配置需求,项目选址、功率容量设计要与区域负荷特性、电网接入条件以及调峰调频等需求相适应,与各类调节性电源相协调,避免系统功能重复。项目可布局在:
新能源项目富集区域,促进新能源开发和消纳;
负荷水平高且调峰需求旺盛(峰谷差率大)的区域,对区域电网发挥“削峰填谷、平滑负荷”的作用;
关键电网节点、输变电扩容升级困难和极端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提供系统备用,提升系统安全。
此前,西安曾发布《西安市电力安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规划建设方案(2025-2027年)》,按照该文件要求,西安市到2027年前,需谋划20个储能项目,并确保2025年实质性启动3个储能项目。通知指出:各项目在取得备案证后6个月内要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取得可研评审意见、签订投资框架协议,1年内完善各类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对于非项目单位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由相关部门提供情况说明并向市发改委报备。对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依法依规取消项目并移除已向社会公示的备案信息。
各区县、西咸新区和开发区能源主管部门和备案机关于7月30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已备案项目的相关信息(附件1);二是按月报送区域内储能项目建设信息。对于已并网的储能项目,要求企业在取得备案证10日内登录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https://www.china-nes.cn/login)录入相关信息,对于未录入信息的视作逃避监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原文如下(文件来源:西北储储):
会议通知
2025年8月27日-28日,第二届电力行业新型储能发展大会将在河北石家庄召开。
会议将聚焦源、网侧大型储能在电力市场改革推进的背景下的应用模式及前景,以期在市场变革期,为行业从业者提供具有操作性的建议,为政策制定方提供反映市场一线信息的参考。
(会议详情可查看文末海报,扫描二维码报名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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