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5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内蒙古阿拉善盟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做要求,鼓励通过光储协同、柔性负荷调度等方式提高自发自用比例。
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光储充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提升就地消纳能力。对于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通过加装储能设施满足相关要求前提下,可由电网企业评估后并网接入。依托新增负荷建设的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受可接入容量限制。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安徽省电力现货市场。
结合2025年1-4月阿拉善电网新能源消纳条件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计划实施分散式风电规模100MW,分布式光伏规模100MW。项目按自愿原则配置储能,可结合需求灵活选择储能比例,鼓励采用共享储能模式。
单个分散式风电规模不应超过50MW。单个分布式光伏方面,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应超过6MW;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kV,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MW,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kV(66kV),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MW。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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