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6月13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复函同意开展河南电力现货市场2025年第一次结算试运行。随复函,同时发布了《河南电力现货市场2025年第一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
试运行时间为:6月19日~27日。其中,6月18日开始组织日前市场申报,6月19日、6月20日为调电试运行,调电试运行期间机组组合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执行,6月21日~27日实施结算。
参与主体包括中包括有统调独立储能电站,具体如下:
发电侧:所有参与现行中长期交易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集中式新能源场站。
用户侧:普通市场化电力用户。
新型经营主体:统调独立储能电站。
其中,独立储能“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在日前申报日前运行曲线,上网电量接受储能电站所在分区的发电侧日前现货价格,下网电量接受日前现货全网发电侧加权平均电价。
实时市场按照日前运行曲线调用,上网电量偏差部分按照储能电站所在分区的发电侧实时价格结算,下网电量偏差部分按照实时现货全网发电侧加权平均电价结算。
若因自身原因造成实时运行曲线与日前运行曲线不一致,偏差损益由自身承担;若因电网原因造成实时运行曲线与日前运行曲线不一致,偏差盈利自留,损失按照日前应得收益进行补偿。
独立储能因现货价差偏小导致每万千瓦容量日均电能量收益不足0.765万元的予以补偿(即0.765元/kW)。
此次试运行,现货电能量市场申报及出清的价格方面均设置有上下限,最低限价为50元/MWh,最高限价为1200元/MWh。后续按照国家要求逐步调整限价范围。
文件公布了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发电侧经营主体、独立储能电站名单。共计114家燃煤机组、12家独立储能电站、390家集中式新能源电站(不含扶贫光伏电站)将参与此次试运行。
12家独立储能电站总规模1050MW/2100MWh,具体名单如下:
试运行期间具体的市场参数如下:
另外,本次试运行调电期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正常开展,6月18日、19日经营主体应正常申报调峰市场,用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调用和结算;同时燃煤机组需进行现货电能量市场申报,报价起始点为初始额定容量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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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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