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6月4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年6月10日,陕西曾征求过调整意见,本次在时段划分、浮动比例、参与浮动内容均发生了变化。值得注意的是,陕西省此次的调整也明确了输配电价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的浮动,成为近期又一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的省份。
在时段划分上,再次征求意见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峰谷时段有了较明显变化:
上午平时段、午间谷段均提前1小时,下午高峰时段缩短1小时。新增2小时下午平时段。
0-1时的平段改为谷段。
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提前1小时:由11:00-15:00提前至10:00-14:00。
尖峰时段保持不变:迎峰度夏(冬)期间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7月、8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9:00-21:00,冬季1月、12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
再次调整后,陕西不再拥有两次高峰时段,而以2025年6月电价为例,平谷价差仅为0.26334元/Wh,不具备盈利条件,故陕西如部署工商业储能项目,全天将不再具备两次充放电条件,仅能进行一次充放电操作。
在浮动比例、参与浮动的电价组成项上,此次也进行了调整。
高峰、低谷上、下浮动比例均扩大到70%,此外尖峰、深谷也均改为在平段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比例均为90%。而此前分别在高峰、低谷基础上,上、下浮动20%。
需要注意的是,再次调整后,输配电价不再参与浮动。
现行政策(陕发改价格〔2021〕1757号):市场交易电力用户以当月购电价格(含电能量交易价格和输配电价)为基数浮动。
征求意见(2024年6月10日):工商业分时平段电价由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含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不含容、需量电价)构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再次征求意见(2025年6月4日):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包括煤电机组容量电费、抽水蓄能容量电费、辅助服务费用等)、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虽然浮动比例扩大,但由于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陕西省的峰谷价差整体将出现大幅降低。以2025年6月代理电价为例进行计算,再次调整后,陕西峰谷价差为0.52668元/Wh,与现行的0.629118元/Wh相比下降了16.28%。
另外,再次征求意见稿表示,农业生产用电高峰、低谷电价分别在目录销售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础上上浮50%和下浮50%,浮动比例保持不变。
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签订交易合同时,可根据电力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形成分时段价格。
统筹考虑全省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分时电价实施范围、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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