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9月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该细则适用于四川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的结算工作,包括电能量电费结算、辅助服务电费结算和容量电费结算。非现货结算试运行期按《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开展结算。
文件指出,独立储能作为电源和批发用户时充放电电量均以每15分钟为一个结算时段。独立储能充放电量(独立储能充电作为批发用户时)按15分钟系统电价结算,2025年独立储能中长期合同电量按合约电价与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现货电价之差进行差价结算。现阶段,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现货电价为实时市场系统电价。零售用户充电按零售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燃煤发电机组容量电价实行全国统一标准330元/kW·年。四川省燃煤发电机组容量电价2025年暂为165元/kW·年,2026年根据相关规定调整。
燃气发电机组容量电价根据四川省新核准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固定成本,综合考虑合理收益及相关税金等确定。H级机组容量电价为24元/kW·月,F级机组容量电价为28元/kW·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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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丁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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