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1月13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开展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本次竞价的机制电量总规模28.59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0.44亿千瓦时,光伏18.15亿千瓦时。
竞价上下限方面:
光伏竞价上限0.2277元/千瓦时,下限0.15元/千瓦时;
风电竞价上限0.24元/千瓦时、下限0.205元/千瓦时。
此次竞价的限价要求与2025下半年相比,光伏的竞价上限和下限均有所下调,风电的竞价上下限未做改变。
申报电量上限方面,集中式单个项目机制电量申报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该电源类型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1-厂用电率)×上限比例。
分布式(分散式)项目机制电量申报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1-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该电源类型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上限比例。
其中,风电、光伏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1509、1222,厂用电率分别为0.65%、0.49%。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比例13.12%。上限比例40%。
未投产项目应按要求提交履约保函。最低保函金额按照项目核准(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该类电源售省内电量过去3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该类电源过去3年平均上网电价×5%计算。
其中,风电、光伏售省内电量过去3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为670、680,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0.2098元/千瓦时、0.2246元/千瓦时。
竞价设置申报充足率自动调整机制。文件明确本次竞价光伏(风电)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30%,当申报充足率≤130%时,光伏(风电)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自动调整为:光伏(风电)实际有效申报电量总和÷130%。
竞价设置边际出清项目自动调整机制。为避免因边际出清机制导致边际项目出清电量少从而影响其收益。当边际项目出清电量比例(出清电量÷申报电量)≤边际下限比例(25%×1÷申报充足率)时,边际项目本次竞价结果作废,视为未入选,可参与后期竞价。相应的,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扣减边际项目出清电量,整体竞价出清价格调整为次边际项目申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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