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0月2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
方案指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等所有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2026年1月1日起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其中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可以直接或者委托竞价代理商申报竞价。在同一场次竞价中所代理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总容量上限暂定为20万千瓦。
执行范围:2025年1月27日(不含)前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2025年6月1日(不含)前全容量并网投产(以下简称投产)的其他新能源项目。
项目机制电量上限:
机制电价:
执行起始时间:
执行期限:
执行范围:
项目机制电量上限:
单个项目申报电量上限:
其中:比例(K)根据我省新能源消纳及市场供需情况确定,最高取值90%。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进行机制电量差价结算时扣除自发自用电量。
机制电价:
执行起始时间:
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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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可参考:福建“136号文”征求意见:存量0.3932元/kWh,增量申报上限90%,分布式新能源代理上限200MW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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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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