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期,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敖汉旗、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四地先后发布组织申报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的相关公告。明确申报规模的两项目合计规模为500MW/2000MWh。
1月4日,翁牛特旗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初选报名公告发布。
初选内容:翁牛特旗2026年申报自治区独立储能电站清单项目开发主体。
纳入自治区清单内的储能电站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期内和建成后2年内不得通过代持、隐性股东或交叉持股等方式改变项目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项目均应按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和建设,每个储能电站均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规模、不得分期建设。
1月4日,关于敖汉旗组织申报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的公告发布。
接入落点及申报规模:敖汉旗储能电站接入敖汉旗金沟梁220千伏变电站,项目站址与电网接入点距离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规模等相关要求。申报规模为敖汉旗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1个。
申报时限:申报企业务必于2026年1月8日中午12:00前(过期不予受理)按照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材料递交至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39办公室,旗政府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1月2日,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赤峰市元宝山区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初选的公告。(详见:内蒙古赤峰2026独立储能清单项目竞配:建设期及建成2年内,不得改变股东持股比例、变更投资主体)
递交材料截止2026年1月7日上午12时前。
申报企业须在赤峰市元宝山区注册项目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在赤峰市未发生过严重违约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
项目申报时应以项目实际建设运营企业作为业主单位进行申报,并在申报前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纳入自治区清单内的储能电站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期内和建成后2年内不得通过代持、隐性股东或交叉持股等方式改变项目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12月31日,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发布克什克腾旗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初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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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20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753号)、市能源局《关于印发〈赤峰市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赤能源电力字〔2025〕194号)等文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翁牛特旗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初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公开初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初选内容
翁牛特旗2026年申报自治区独立储能电站清单项目开发主体。
二、建议接入落点及建设规模
建议接入落点为接入紫城500千伏变电站,建设规模为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
三、企业报名申领初选文件
请有意向参与翁牛特旗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初选的企业,于2026年1月5日11时30分前到翁牛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股(翁牛特旗党政综合楼522室)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初选文件,未报名登记的企业,不接收申报材料参与初选。
四、递交申报材料
完成报名登记的申报企业, 应按照初选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正本1份,副本5份,于2026年1月8日10时前到翁牛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股(翁牛特旗党政综合楼522室)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受理。
五、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申报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在赤峰市未发生过严重违约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六、其他事宜
1、翁牛特旗人民政府成立翁牛特旗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初选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开发企业初选,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实行全封闭集中评审打分,由领导小组监督组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2.以项目实际建设运营企业作为业主单位进行申报,并在申报前完成项目公司注册。
3.纳入自治区清单内的储能电站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期内和建成后2年内不得通过代持、隐性股东或交叉持股等方式改变项目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4.项目均应按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和建设,每个储 能电站均应一次性建成,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规模、不得分期建设。
5.项目应具备较高的成熟度,取得企业内部投资决定、限制性因素排查文件等必要的支持性文件,站址与电网接入点的距离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储能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宏桥
联系方式:0476-6360897 15149057776
翁牛特旗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初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月4日
根据《关于印发〈赤峰市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赤能源电力字〔2025〕194号)文件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20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753号)、自治区2026—2027年新增储能建议接入落点及建设规模等文件和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敖汉旗实际和现状,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接入落点及申报规模
敖汉旗储能电站接入敖汉旗金沟梁220千伏变电站,项目站址与电网接入点距离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不得随意拆分储能电站规模等相关要求。申报规模为:敖汉旗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1个。
二、申报流程
一是旗县初选上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项目初选推荐工作,经旗政府同意后上报。
二是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材料(正本1份、副本1份、副本7份,分别装订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申报材料正本、副本内容要保持一致。申报材料应密封,密封处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同时,要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2份,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内容要完全一致。
三是组织优选评审。旗政府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对申报材料开展评审,对企业申报项目得分情况进行排序。
四是上报材料。待评审小组评审排序,经旗政府同意后将最终申报名单上报到赤峰市能源局。
五是申报时限。申报企业务必于2026年1月8日中午12:00前(过期不予受理)按照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材料递交至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39办公室,旗政府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联系人:张占刚,联系电话:0476-4321635,13847963709
敖汉旗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
一、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初选依据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20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753号)、自治区2026-2027年新增储能建议接入落点及建设规模等文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市能源局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经报请区政府同意,拟开展储能项目竞争性配置初选工作。
二、截至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1月5日上午12时前
递交材料截止2026年1月7日上午12时前
三、报名地点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109室
四、报名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在赤峰市元宝山区注册项目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在赤峰市未发生过严重违约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
(二)项目申报时应以项目实际建设运营企业作为业主单位进行申报,并在申报前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纳入自治区清单内的储能电站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期内和建成后2年内不得通过代持、隐性股东或交叉持股等方式改变项目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任何方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三)项目应具备较高的成熟度,取得企业内部投资决定、限制性因素排查文件等必要的支持性文件,站址与电网接入点的距离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应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安全性高的储能技术,储能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
(四)报名时需提交本企业新能源(储能)项目开发业绩、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三年企业财务分析评价报告、信誉评价等加盖公章扫描材料,并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方案。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翔宇
联系电话:0476-3513966
元宝山区发改委
2026年1月2日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20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753号)及《关于印发<赤峰市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赤能源电力字〔2025〕194号)等文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克什克腾旗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项目开发企业初选工作,欢迎有意愿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组织方式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项目开发企业初选,参与初选的投资企业应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明确项目概况、建设必要性、建设条件、技术方案、接网方案、安全方案、经济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示范效益分析、项目保障措施等内容,附有关部门出具的电站场址及接入工程限制性因素排查意见、技术创新及产业投资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企业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
(二)申报企业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及赤峰市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政策相关要求。
(三)申报企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编制克什克腾旗竞争性配置项目申报方案。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在赤峰市范围内无严重违约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申报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新能源、电力业务。应具备一定的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和较好的融资能力,并出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国家工程标准建设项目的承诺。
(五)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选报名
有意参加克什克腾旗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初选的企业,请于2026年1月4日上午12时前提交本企业新能源项目开发业绩、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三年企业财务分析评价报告、信誉评价等加盖公章扫描材料,报送至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07办公室。申报企业需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方案。
五、递交实施方案
申报企业应在2026年1月6日上午12时前(逾期送达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将2026年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清单项目竞争性配置项目申报材料(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0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8份,电子版2份)报送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申报材料正本与副本内容须完全一致。申报材料应密封,密封处粘贴封条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同时,要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内容要保持一致。递交至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07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俊锋
联系电话:13947657760
0476-5235237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尹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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