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方面,按照组织园区申报、确定培育名单、开展园区建设、定期跟踪评估、开展总结验收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期一般为3-5年,原则上不超过5年。进展缓慢的园区将动态调整移出培育名单,建设期满或完成建设目标后进行评估验收,通过验收的园区认定为省级零碳园区。
建设要求方面,园区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建有储能系统、建有绿色微电网或虚拟电厂被列为引领指标。
图:贵州省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
图源:贵州省关于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贵州零碳园区评价指南、碳排放核算办法详见附件。
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丁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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