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之和作为平段基数,并以此为基础上下浮动。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浮动结果比例为2.05∶1.85∶1∶0.4∶0.2。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移出了浮动项。
尖峰、高峰比例均有所上浮,低谷、深谷下降比例也均有所增大。
现行政策(浙发改价格〔2024〕21号):
浮动比例以平段电价为基础,平段电价包含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输配电价(不含容(需)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筱海
审核: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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