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视为单个主体参与需求响应,可调节能力原则上不低于5兆瓦,单次响应时长不低于60分钟。
约定削峰响应申报价格区间为0-1000元/兆瓦时,应急削峰响应申报价格区间为0-1500元/兆瓦时。
包括电力用户、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其他新型主体。
其中,电力用户为具有省内独立电力营销户号,相关用电设备设置独立计量点,具备分时计量与数据传送条件,并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具体分为:
对于电网企业代理的工商业用户,拥有空调、储能、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基站等具备可调节能力的,可通过独立户号直接参与需求响应。
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视为单个主体参与需求响应,可调节能力原则上不低于5兆瓦,单次响应时长不低于60分钟。
时段申报包括开始和结束时间,最小单位为1小时;
电力申报值不得超过自身最大响应能力,最小单位为1兆瓦;
价格申报最小单位为1元/兆瓦时,其中约定削峰响应申报价格区间为0-1000元/兆瓦时,应急削峰响应申报价格区间为0-1500元/兆瓦时。
响应费用=∑(日有效响应电量×出清价格×折算系数);
折算系数根据负荷响应率进行确定,大于等于80%且小于90%时,折算系数为 0.8;
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丁凯乐
审核: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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