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日,湖北省发改委、上海市发改委分别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的相关通知。
其中零碳园区建设部分重点内容如下:
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鼓励园区加快自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支持高载能产业有序向资源可支撑、能源有保障、环境有容量的园区转移集聚,探索深度降碳路径。
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园区及企业用能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为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电力需求侧管理、多能协同互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撑。
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围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探索路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
申报园区需满足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体系要求。
此外,省发改委统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发改委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支持。
湖北省各市州发改委会同本地经信、能源部门对照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体系要求,认真审核后联合正式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于8月13日前将请示文件报送湖北省发改委(环资处)。
一、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市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一、请有意愿申报的园区管理机构填写《国家级零碳园区预申报表》(详见附件1),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vyz@fgw.shanghai.gov.cn并抄送maojp@sheitc.sh.gov.cn。
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将组织评估,择优选择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的园区,指导园区编制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书。
原文如下:
会议通知
2025年8月27日-28日,第二届电力行业新型储能发展大会将在河北石家庄召开。
会议将聚焦源、网侧大型储能在电力市场改革推进的背景下的应用模式及前景,以期在市场变革期,为行业从业者提供具有操作性的建议,为政策制定方提供反映市场一线信息的参考。
(会议详情可查看文末海报,扫描二维码报名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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