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核算,以本省级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省级绿证账户购买省外的绿证为辅,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在当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核算以绿证为主,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只监测不考核。
2025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中,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甘肃、青海、宁夏,权重最高,为30%。
2026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预期值中,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权重最高,为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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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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