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月20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省工商业分时电价峰谷浮动基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明确,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已不再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为促进电力市场公平竞争,自本通知印发次月起,河南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的,输配电价不再参与峰谷浮动,峰谷时段、浮动比例等其他事宜仍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4〕283号)规定执行。
而此前的政策规定:高峰、平段、低谷及尖峰电价由市场交易上网电价(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与输配电价之和乘以峰谷浮动比例,再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
因此,此次公开征求的意见,将输配电价移出了峰谷分时浮动的计价基础范围。
2024年6月1日,河南省开始执行新一轮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该政策下,全年高峰、平段、低谷浮动比例为1.72:1:0.45,尖峰浮动比例为高峰浮动比例的1.2倍(详见:河南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按照该政策的浮动比例,在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的基础上,以2026年1月1日110kV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用户为例,峰谷价差降幅达26.26%。1月份执行尖峰、低谷电价的情况下,尖峰低谷价差仅0.548379元/kWh。
另外,低谷电价上涨,对于储能来说,也意味着损耗电量的成本上升,其运行成本也会相应上涨。
截止目前,包括征求意见的地区在内,全国共有24个地区已经将输配电价移出峰谷分时电价的浮动范围。
另外,2024年6月1日实施的分时电价政策,较老政策,在分时时段上也做了较大的改动。这一次变化,将白天6:00-16:00设置成平段或谷段,取消了原有10:00-14:00的高峰/尖峰时段设置。河南省白天时段,仅剩平段或谷段,套利空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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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责任编辑:尹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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