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按照“应报尽报”原则,已纳入河南省煤电机组升级改造计划,未配置新能源资源的项目均可参与本次申报,鼓励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谋划实施新能源项目。
具体申报要求和配置原则如下:
纳入开发方案、已实施灵活性改造,并完成深调认定的煤电机组,鼓励其继续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8%增配新能源规模。
纳入开发方案、已实施灵活性改造,但未完成深调认定的煤电机组,按照现有程序实施改造和认定后,办理新能源项目并网手续。若继续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8%增配新能源规模。
未纳入开发方案但已实施灵活性改造的煤电机组,按照装机规模的14%配置新能源项目,依程序申请纳入开发方案并完成改造和认定后,办理新能源项目并网手续。若继续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8%增配新能源规模。
未纳入开发方案且未实施灵活性改造的煤电机组,应同步开展灵活性和节能降耗改造,按照煤电装机规模的22%配置新能源规模。
各省辖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服务煤电企业前期文件办理,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参与本次申报,并填写申报项目信息表,于6月15日前正式上报河南省发改委。
责任编辑:尹思琦
审核:五月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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