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直连中的新增负荷,应为项目申报时未向电网企业报装的用电项目、已报装但供电工程尚未开工的用电项目。新增负荷与存量负荷原则上不产生直接电气连接。
绿电直连项目存量负荷是具有刚性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需提供含有产品出口经营业务的营业执照,以及海外客户合约或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佐证材料。保税物流园区外货物运入园区视同出口。
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建材、装备、算力、交通、绿氢、煤电等重点行业以及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中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电直连;鼓励已列入国家和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的园区,提前梳理规划园区周边风光资源及输电通道,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电直连项目。
绿电直连中的风电、光伏电源规模不占用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指导规模。
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涉及新增负荷的,负荷应与电源、直连工程、储能(如有)等按照整体方案统一建设,原则上同步或等比例建成投运,确保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投资主体需自行承担弃电风险。
严格退出机制。绿电直连项目若负荷中断,企业需尽快补齐新负荷;超两年无新负荷、或连续三年指标不达标,市级能源部门会联合第三方核查评估。
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每年超发上网电量,电网按当年平均电价次年扣减电费,被扣电费由所有工商业用户共享。
责任编辑:筱海
审核:芯闻、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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