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农计财便函〔2024〕25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部派出机构、有关直属单位及中央所属有关高校:
根据《“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建设规划部署,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为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 2025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建设农业领域项目(以下简称农业建设项目,不含我部部门自身建设项目)储备,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我司会同部有关司局对相关项目储备工作指南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