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1年5月1日起,以下人群可在广东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以下人群(不受户籍限制)
自2022年2月1日起,以下人群可在广东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以下人群(不受户籍限制)
①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②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③ 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④ 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大湾区9市灵活就业的以下人群可在广东省内就业地参加失业保险:以下人群(不受户籍限制)
①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② 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