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中美互联网企业行为差异分析

中美互联网企业行为差异分析 御皓精饰
2024-03-07
2
导读:直播带货在中国正成为一种强势崛起的新营销模式。

直播带货在中国正成为一种强势崛起的新营销模式。2023年前两个季度中国电商巨头阿里巴巴(旗下包括淘宝、天猫两大购物平台)销售额才4400多亿元,而同期全国直播带货实现了1.2万亿元,远远超过电商龙头老大。新东方在不做教培之后能够迅速转型,靠的正是直播带货。

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2023年前10个月中国直播销售额超2.2万亿元,同比增长58.9%,占网络零售额18.1%,拉动网零增长7.5个百分点。

直播带货在中国非常发达,在美国却做不起来。最起码,规模没有这么大,发展没有这么快。TikTok在一些国家推出了直播销售,在另一些国家还不能。YouTube的播主可以在页面的置顶留言位放上购物站点的信息,观众可以点击链接去站点购物,但不能在YouTube的应用之内完成购买。如果和频道品牌形象有关,YouTube也可以给播主开一个有限的产品区,但也就是卖杯子、帽子、T恤之类的,肯定不像中国的播主那样有那么大的带货自由度。在美国,这些互联网企业主要靠做内容盈利。内容产生流量,流量带来广告。例如,YouTube上的主播就主要靠广告分成盈利,但在中国的视频网站上,想靠广告分成几乎无法生存。

同样都是互联网企业,中美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

经济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世界的简约视角:人类的一切现象和行为,都是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的产物——中美互联网企业之所以有这种差异,一定是因为中国互联网企业这样做成本最低,美国互联网企业那样做成本最低,而这背后又是由两国的法律和社会环境决定的。

中国版权保护薄弱,模仿甚至抄袭十分严重,平台靠内容盈利基本上行不通,也就只能放任带货。中国用户群体超级强大,大约有8亿网民,使用一种语言,法律环境单一,这也为直播带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在美国,每个洲的法律都不一样,一旦卖了假货,根本不知道会被哪个州的消费者买到,可能让平台惹上大麻烦。特别是,美国的互联网企业面向全球,法律环境差异更大,同一件产品,连是否是假货恐怕都存在争议。例如,某个主播卖了一件仿制品,是不是卖假货呢?在有的地方只要告知消费者是仿制品,不存在欺骗,就不属于卖假货,而在其他地方可能就属于卖假货。于是,美国的互联网企业就单纯靠内容盈利。

美国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这也为平台专心做内容提供了条件。除了内容产生流量,流量带来广告外,有了流量后,可以从粉丝中开发付费会员、开发打赏功能,还可以建立商品链接,只是得离开YouTube平台完成购买。由于不是在YouTube平台完成的购买,假如发生纠纷,那就是播主、商家、消费者三家的事情,在法律上和YouTube就没有关系了。

那么,平台担心这种风险,商家就不担心吗?因为对于平台来说,直播带货的主播属于代理人,他们卖假货,平台跟着承担风险,而且不仅主播多,卖的东西也多,鱼龙混杂,平台很难控制风险。商家卖的是自己的产品,卖了假货,风险完全由自己承担,就会更加注意风险控制。

除了法律环境不同之外,两国经济基础的差异也是造成两国互联网企业行为差异的重要原因。直播带货模式看似简单,其背后所需要的支撑体系其实异常庞大复杂,中国具备这个基础,美国则不具备。

中国电商20余年的发展培育了中国消费者网上购物的习惯,这是直播带货能在中国快速兴起的基础。中国高度发达且价格低廉的移动网络支持着主播随时开播、消费者随时在线。中国便捷高效的移动支付体系满足了消费者随时下单、秒杀抢货的需求。中国覆盖广、速度快、价格实惠的快递物流网络让商家能够做到天南海北一件包邮,让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次日达、当日达。门类齐全、成本可控的中国制造,源源不断地为直播带货提供了质优价廉的各类商品,在主播“1、2、3上链接”、消费者一秒抢购坐等收货的背后,托起直播间的是强大的中国制造。

上述方面美国就没有这样的优势。美国的商业环境非常好,沃尔玛的超市几乎遍布三、四线城市,所以电子商务很难插进去,只是零售业的补充。中国的超市、商场不太好,反而给电子商务带来了发展空间。美国金融业发达,信用卡普及,反而难以建立像中国这么方便的移动支付网络(下一章我们回答为什么会这样)。由于劳动力贵,美国没有办法建立像中国这么发达的快递网络。关键是,中国是“世界制造工厂”,很多直播带货的产品都是直接从制造商发货,美国根本不具备这个条件。

中美互联网企业的不同选择再次应证了行为选择的这个逻辑:行为选择决定于成本收益计算,成本收益又决定于背后的约束条件。这也告诉我们:不能简单模仿,而应根据所处环境条件进行适当的变通和创新。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御皓精饰
讲一些经济学常识
内容 0
粉丝 0
御皓精饰 讲一些经济学常识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