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土木吧来关注我们

近日,一设计院同仁跟土木君吐槽,某“优化”公司要求设计院将250x550mm的梁,全部改为250x545mm,理由是,本项目板厚为100mm,梁腹板高度为550-100=450mm,按规范要求,梁的腹板高度hw不小于450mm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故原图纸中550mm高度的梁设置了腰筋,而将梁截面改为250x545mm后,545-100=445<450mm,腰筋可以取消。
土木君不谈“优化”公司这么钻规范空子扣钢筋是否妥当,只聊这么理解规范,将梁高改成碎数是否合适。先看看规范的要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修订] GB 50010-2010》9.2.13 :梁的腹板高度hw不小于450mm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bhw)的0.1%,但当梁宽较大时可以适当放松。此处,腹板高度hw按本规范第6.3.1条的规定取用。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修订] GB 50010-2010》 6.3.1:hw——截面的腹板高度:矩形截面,取有效高度;T形截面,取有效高度减去翼缘高度;I形截面,取腹板净高。
规范规定的很明显,无论是何种截面,梁的腹板高度hw均按有效高度去相应核算,并不是按截面高度核算,如果还不理解规范具体要求的话,再看下《18G901-1 混凝土结构施工钢筋排布规则与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2.1条的规定:
当梁的腹板高度hw≥450mm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其间距a不宜大于200mm。(图1-2中s为梁底至梁下部纵向受拉钢筋合力点距离。当梁下部纵向钢筋为一层时,s取至钢筋中心位置;当景下部纵筋为两层时,s可近似取值为60mm)。当设计注明渠侧面纵向钢筋为抗扭钢筋时,侧面纵向钢筋应均匀布置。
这么看来,“优化”公司要求设计院将梁高由550mm改为545mm,其实算是一个笑话。您是否也被“优化”公司整蒙过?欢迎吐槽。
勘察设计大师、规范主编
权威解答您的疑惑
长按识别(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立即进入
▼
往期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