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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以下简称“抗通规”)表5.2.1中关于丙类混凝土结构房屋的抗震等级的结构高度分界线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以下简称“混规”)表11.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以下简称“抗规”)表6.1.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2010(以下简称“高规”)表3.9.3的结构高度分界线略有不同。上述各表部分内容截取如下: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
表11.1.3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2010

以7度设防区的剪力墙结构为例,各规范高度分界列举如下:
规范名称 |
结构高度分界 |
||
《抗通规》 |
≤24 |
25~80 |
81~120 |
《混规》 |
≤24 |
>24且≤80 |
>80 |
《抗规》 |
≤24 |
25~80 |
>80 |
《高规》 |
- |
≤80 |
>80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抗通规》有个高度上限,就是不超过120米,这与《高规》A级高度高层建筑的高度上限是对应的,因为≤24米不是高层,所以《高规》没有≤24米的分界值;另外一个区别是高度分界值的表述不太统一。那《混规》的“>24且≤80”与其它规范的“25~80”是一个意思吗?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82号)的第八十五条 规定,“标准中标明量的数值,应反映出所需的精确度。数值的有效位数应全部写出。例如:级差为0.25的数列,数列中的每一个数均应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正确的书写:1.50,1.75,2.00;不正确的书写:1.5,1.75,2”,所以,上述各规范中关于房屋高度界限的数值规定,均应按有效数字控制,因此给定的高度数值均为某一有效区间的代表值,而规范每一个高度分界值均是精确到整数位的,则实际结构高度应四舍五入到整数位去和规范表格去对比,也就是说当结构高度为[24.5~25. 4]米时,均可按25米去查规范表格,故,《混规》的“>24且≤80”与其它规范的“25~80”是一个意思。
当然,我们还得注意,当结构高度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
勘察设计大师、规范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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