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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以下简称《抗规》)第 6.6.4-3 条的规定:板柱-抗震墙结构的板柱节点构造,沿两个主轴方向通过柱截面的板底连续钢筋的总面积应符合公式 6.6.4 的要求。
As≥NG/fy[6.6.4]
式中 As——板底连续钢筋总截面面积;
NG——在该层楼板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柱轴压力设计值;
fy——楼板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公式中的As为板底连续钢筋总截面面积,那在计算钢筋总面积As时,应按 2 个截面计算,还是 4 个截面计算呢?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抗规》上述公式的由来。
板柱节点发生冲切破坏后, 由于板顶钢筋上部混凝土的剥落,从而造成板顶钢筋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很小,因而忽略板顶钢筋的影响,穿过柱截面的板底两个方向钢筋的受拉承载力应满足该层楼板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柱轴压力设计值,也就是说楼板竖向荷载全部由通过柱子的板底钢筋来承担。

如上图所示,某中柱节点,板柱节点发生冲切破坏后,通过柱子的板底钢筋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 θ,Asx、Asy分别为两个方向通过柱截面的板底连续钢筋的截面面积,由力的平衡可得出:
2(Asx+Asy)fysinθ≥NG
θ近似取30度,并假定Asx+Asy=As,则上式可转化为Asfy≥NG,可得As≥NG/fy
,就是《抗规》的公式。
从上述推导过程可以看出,计算钢筋总面积As时应按 2 个截面计算,不是按 4 个截面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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