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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新的强条要求,所有地基处理施工前,都要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地基处理方法的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 55003-2021》
4.4.2 处理地基施工前,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地基处理方法的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当处理地基施工采用振动或挤土方法施工时,应采取措施控制振动和侧向挤压对邻近建 ( 构)筑物及周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
而以前的强条只规定,强夯置换处理地基和水泥土搅拌桩处理地基,要通过现场和室内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12》
6.3.2 强夯置换处理地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7.3.2 水泥土搅拌桩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pH值小于4的酸性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黏土,或在腐蚀性环境中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使用时,必须通过现场和室内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大家知道图纸里应该怎么写了吗?不然可能违反强条!
勘察设计大师、规范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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