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土木吧来关注我们

点击加入会员
▼
可不考虑人防荷载?
土木吧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第4.7.7条,当室出入口侧壁内侧至外墙外侧的最小距离大于 5.0m 时,门框墙和临空墙可不考虑人D荷载;审图经常把主楼的外轮廓剪力墙作为外墙看待,我的理解是把地下室轮廓的挡土墙或者单元隔墙作为外墙看待,只要武器在某个防护单元轮廓的 5.0mm 外爆炸都可以不考虑人防荷载。因为防空地下室不能直接承受武器命中,如果武器直接命中该防护单元顶板,本身该防护单元已经被破坏,室内非主要出入口已经没有效用。
同上道理,乙类防空地下室的顶板荷载,是不是可以只考虑防护单元轮廓内便5.0m 范围有人防荷载,轮廓内侧大于5.0m 的顶板就可以不考虑人防荷载?
原因
土木吧
对于防空地下室室内出入口侧壁内侧至地面建筑外墙外侧的最小水平距离大于5.0m时,《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4.7.7条第2款规定,防空地下室室内出人口门框墙、临空墙可不计入常规武器地面爆炸产生的等效静荷载但应符合构造要求。
注意这是指室内出入口,考虑计入或不计人常规武器地面爆炸产生的等效静荷载以5.0m为界。对于防空地下室的顶板不适用这个界限,原因如下:
1)由于常规武器爆炸冲击波的主要特点是作用时间短,绕过障碍物的能力较弱,传播过程中随距离衰减较快,所以当常规武器爆炸冲击波绕过地面建筑外墙进入室内后,再经过 5.0m的传播,认为已衰减到可以忽略其对人防出入口墙体的作用。
2)确定顶板与爆心的距离和确定室内出入口临空墙、门框墙与爆心的距离路径是不一样的,后者还需要考虑楼梯的竖向高度,也就是说,5.0m 指的是外墙外侧至室内出人口侧壁内侧的水平距离,到达临空墙、门框墙的计算距离L(《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图4.7.5-2)是大于5.0m的。
3)对于人防顶板,按某当量的炸弹在人防外xm 的地方地面爆炸,顶板周边常规武器地面爆炸产生的等效静荷载数值较大,越到中间越小。由于规范规定的炸弹当量以及距离外墙的距离和地面爆炸的方式都是人为假定的,实际情况会有较大的出入。
另外,由于爆炸时会产生震动以及可能遇到不可预见的因素,要求设计时查《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CB50038-2005表4.7.2按全部人防顶板承受常规武器地面爆炸产生的等效静荷载为相同的均布荷载设计。这与战术技术要求的初衷一致,也体现了顶板的设防能力。
以上内容来自下书,扫码拥有,正版折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