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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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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的地下室顶板、地库顶板、个别储藏间、电梯机房等,其活载≥4kN/m2时,要考虑活载不利布置吗?

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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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 3-2010》第5.1.8条:高层建筑结构内力计算中,当楼面活荷载大于4kN/m2时,应考虑楼面活荷载不利布置引起的结构内力的增大;当整体计算中未考虑楼面活荷载不利布置时,应适当增大楼面梁的计算弯矩。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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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住宅的地下室顶板结构的控制内力一般由结构和设备自重、覆土重量及规范规定的可变荷载组合产生。如需利用地下室顶板作为施工作业场地,设计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期间现场布置图及施工作业荷载,按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进行复核:以设计方意见为主导,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形成技术文件报业主认可,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执行。
高层建筑中存在电梯机房和个别储藏间,其可变荷载取值一般>4kN /m2,因其位置确定,可不考虑不利位置布置情况。
2、大量统计结果表明,目前国内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由可变荷载占总重量占比约为 15%左右,可变荷载不利分布的影响较小;另一方面,高层建筑楼层多,每层房间多,可变荷载在各层间的不利分布情况及其繁多,难以一一计算。如果可变荷载较大(>4kN / m2),应按 JGJ3 第 5.1.8 条及条文说明要求考虑可变荷载不利分布引起的结构内力的增大。
3、GB50009-2012 第 3.2.1 条规定: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组合进行设计。按此条文要求,多层建筑也应考虑荷载不利分布引起的结构内力的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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