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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
土木吧
在《工程通规》表 4. 2. 8 中,对不上人屋面活荷载标准值的规定为:不上人的屋面活荷载标准值:0.5kN/m2。
该条为新强条,是对旧强条的重要删改。
简记:0.5kN/m2。
(1)在《荷载规范》中被废止的表 5.3.1 中,对不上人的屋面活荷载标准值的规定为:
不上人的屋面活荷载标准值:0.5kN/m2。
对于不上人的轻质屋面活荷载可按小黑体字注1 执行:
对不同类型的结构应按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但不得低于0.3kN/m2。
(2)在《钢标》第 3. 3.1 条中,对轻屋面活荷载的规定如下:
对支承轻屋面的构件或结构,当仅有一个可变荷载且受荷水平投影面积超过60m2时,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取为0.3kN/m2。
此条为非强制性条文(简称非强条)。

提出问题
土木吧
从执行新强条的角度来看,《荷载规范》旧强条及所属小黑体字的注解全部被废止了;同时,《钢标》第3.3.1条中,轻屋面活荷载的规定(0.3kN/m2)为非强条。
由此提出:不上人屋面活荷载标准值是按新强条的规定(0.5kN/m)执行,还是按《钢标》中轻屋面活荷载的规定(0.3kN/m2)执行?

分析问题
土木吧
1)新、旧强条的对比
新强条修改并继承了旧强条,废止了“不得低于0.3kN/m2”的规定,对不上人屋面的活荷载统一规定,取值均为 0. 5kN/m2。
2) 对《钢标》第 3.3.1 条的分析
从《钢标》第 3. 3.1 条的条文说明中可以明确看到,轻屋面活荷载的规定是建立在《荷载规范》之上的,既然《荷载规范》表 5. 3. 1 已经被废止,而新强条中也已经取消了0.3kN/m2的内容。那么,《钢标》中的非强条也就自然作废。

解答
土木吧
所有通用规范的前言,最后一段为:现行工程建设标准 (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中有关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为准。
根据这一规定,对不上人的轻屋面活荷载标准值取值应为:
(1) 在《钢标》修订版未施行前,对不上人屋面活荷载标准值应按 0.5kN/m2 取值。
(2) 在《钢标》修订版施行后,如果有不上人屋面活荷载标准值的细化规定,可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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