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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已于2020年3月1日实施,区别于传统设计习惯,新标坑很多,比如当建筑抗浮工程设计等级为甲级时(地库和主楼相差超10层一般会被定义为甲级),抗浮稳定安全系数取为1.1;覆土自重抗浮力组合系数为0.9(以前一般取1.0);基本组合水浮力分项系数取1.35(明确水浮力是介入恒活之间,所以定为1.35,没有说明乘以分项系数后的水位不超过室外地面);通过控制拉应力限制非预应力锚杆使用等等。
但最坑的是,当地勘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不准时,设计师要承担连坐责任!
《标准》3.0.5 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应满足抗浮工程设计与施工需要。抗浮设计等级为甲级、水文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乙级及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文件不满足抗浮设计和施工要求时,应进行专项勘察。
《标准》进一步说明,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建议值仅根据勘测期间的地下水位状况进行的推测,缺少详实的资料依据。如果勘测在当地枯水期进行,所获得的地下水位显著偏低。所以设计人员应明确把握设计使用年限对抗浮设防水位的真实意义和作用,对不满足抗浮设计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要求予以补充甚至进行专项勘察。
《标准》的意思是,设计人员应该更专业,更懂抗浮设防水位的真实意义和作用,更能判断抗浮设防水位是否准确,当地勘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不准时,设计人员应该要求补充勘察或进行专项勘察。
大家对这条是如何理解的?
勘察设计大师、规范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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