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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勘察设计负责人,只做施工阶段的后期服务,发生工程事故要担责吗?请看下面工程案例。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经西南交通大学、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两 家技术单位采取多种技术手段进行勘验,查明在灾害点上方存 在一囊状形态的含水隐伏破碎带。其上部与地表附近的节理裂 隙联系紧密,地表覆盖层较厚,植被较发育,难以发现。下部 接近隧道开挖区域存在完整性相对较好的隧道顶板围岩,采用 现行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超前水平探孔难以发现。
(一)涌水突泥过程分析
1.无工程扰动状态 安石隧道右线 K42+955 处隧道拱顶上方岩土体存在的隐伏 含水破碎带为风化囊状形态,体积约 1.53 万立方米,其底部距 隧道顶板围岩约 3 米左右,在工程未开挖扰动前,处于相对平 衡状态。

2.隧道开挖至 K42+955 里程时的状态
2019 年 11 月 22 日,安石隧道右线开挖至 K42+955 处时, 由于隧道开挖形成临空面,在隧道顶部重力荷载、爆破扰动以 及地下径流场的动(静)水压力和潜蚀作用下,使得隧道拱顶 上方围岩出现变形沉降,原有封闭裂缝扩张,新裂缝出现,涌 水通道逐步出现。但因开挖初期产生的缝隙尚未完全贯通,渗 水量有限,隧道围岩顶板云母片岩虽然软化,但石英片岩还处 于相对完好状态,其强度可短时抵抗上部富水破碎带的荷载作 用,故没有产生明显的涌水突泥前兆现象。

3.隧道开挖至 K42+951.6 里程时的状态 2019 年 11 月 24 日-2019 年 11 月 26 日,安石隧道右线开 挖至 K42+951.6 处,沉降变形加剧,地下径流场的动(静)水 压力增大,含水单元间渗流通道扩展、水力联系增强、渗透系 数变大,使得隧道拱顶上方围岩进一步软化,强度降低,隧道 顶板围岩强度达到极限临界状态。

4.发生涌水突泥的状态 2019 年 11 月 26 日 17 时 21 分,处于极限临界状态的隧道 拱顶围岩,在安石隧道右线出口端距掌子面 5 米左右隧道右上 方,突发第一次涌水突泥,突泥量约 3000m 3。突泥堆积体粒径 悬殊,物质成分主要以石英片岩、云母石英片岩、云母片岩为 主,颜色以灰色、灰白色为主,差异风化明显。

2019 年 11 月 26 日 18 时 22 分许,在第一次涌水突泥口, 突发第二次涌水突泥,突泥量约 12000m 3,涌水量 800m 3/h。突 泥残余堆积体粒径悬殊,物质成分主要以石英片岩、云母石英 片岩、云母片岩为主,颜色以灰色、灰白色为主,差异风化明 显。

(二)直接原因
1.安石隧道右洞 K42+955 右上方存在一隐伏含水破碎带, 该破碎带呈不规则风化囊形态,体积约 1.53 万立方米,该风化 囊底部距隧道拱顶约 3 米左右,按现行公路建设勘察、施工标 准难以发现。
2.掌子面通过该风化囊时,由于隧道拱顶石英片岩处于相 对完好状态,没有明显的涌水突泥前兆,但随着时间推移和隧 道施工扰动产生的裂缝逐步贯通、渗流通道扩张,当隧道拱顶 围岩强度达到极限临界状态时,突发第一次涌水突泥。第一次 涌水突泥后,大量物源迅速淤积在局部堵塞点,涌水突泥暂时 终止,随着补给水的不断涌入汇聚,其势能急剧增高,压力增 大,造成第二次涌水突泥。
3.第一次涌水突泥后,现场施工人员自发盲目实施救援,事故现场失去控制,导致伤亡人员进一步扩大。
(三)间接原因
1.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勘察设计主体 责任落实不力,违法违规将工程勘察分包。《工程地质勘察 工作大纲》(初、详勘阶段)未经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勘察设计阶段(初、详勘阶段)未按《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TGC20-2011)要求对安石隧道隧址区开展专项区域水文地质 调绘工作。安石隧道设计中所依据的地质勘察资料未经项目建 设管理单位专项验收。施工技术交底报告中未见涌水突泥风险 的交底内容。安石隧道后期服务在岗设计代表资质不符合合同 文件履约要求。
其余略......

2019年11月26日,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在建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发生涌水突泥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25.01万元。
调查报告显示,调查组认定,临沧市凤庆县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11·26”涌水突泥事故是一起隧道工程建设过程中涌水突泥地质灾害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发现,该项目在勘查、设计、施工、管理等环节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该隧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按现行公路建设勘查技术规范难以发现致灾因素,加之致灾因素的隐蔽性和成灾过程的突发性、间歇性等特点,施工过程中难以预判。

勘察设计大师、规范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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