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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第5.3.1条 注:1 不上人的屋面,当施工或维修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对不同类型的结构应按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但不得低于0.3kN/m2。
也就是当别的规范有规定屋面荷载小于0.5kN/m2时,可以按照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只要不低于0.3kN/m2就可以了。但在《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 第4.2.8条取消了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关于此条的规定。

比如《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1022-2015》第4.1.3条规定 ....对承受荷载水平投影面积大于60m2的刚架构件,屋面竖向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可取不小于0.3kN/m2。以后就不能按此执行了,不然就可能违反强条了,轻钢屋面活载还敢取值小于0.5kN/m2吗?
勘察设计大师、规范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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