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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审协
问题
土木吧
人防地下室侧墙水平施工缝可否按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设置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
回答
土木吧
不可以!
施工缝是混凝土浇筑的薄弱环节,合理设置可以减少渗漏,保证整体防水性能。对于普通地下室,《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第4.1.24条规定了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当留设墙体水平施工缝时,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的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
人防地下室对防水密闭性要求更高,因此外墙施工缝的防水措施需更严格。《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34-2004第6.4.16条第2款,明确了“人防地下室侧墙的水平施工缝应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500mm的墙体上”。在不小于500mm的高度设置施工缝,便于对止水钢板进行定位、焊接,确保新旧混凝土结合面的防水效果,能够有效减少渗漏风险,提高人防地下室整体密闭性能。
该条款“人防地下室侧墙的水平施工缝应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500mm的墙体上”已经纳入2024年12月修编完成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要点》(下册)人防工程专项检查要点。
(由中京同合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吴清、杨晓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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